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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东润枫景小区1、2号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燕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润枫景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东润枫景小区1、2号楼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可视对讲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室内报警系统、消防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5元收取。

  3、楼宇保安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6元收取。不得另收保安费。

  4、磁卡门禁系统、网络的运行维护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05元收取。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日期为发生服务之日起至2002年5月31日止。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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