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物价局,各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我局以“济价检字(2002)202号”文件转发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的《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服务明码标价的通知〉的通知》,并提出了对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实行分级监督检查要求。由于该文件对“市级电信业务经营单位”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故不利于今后分级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明确分工,切实有效地抓好电信服务业明码标价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市局管理的市级电信业务经营单位明确如下:
一、山东通信公司济南分公司营业厅名称及地址:
二、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营业厅名称及地址:
三、济南联通分公司营业厅名称及地址:
四、济南铁通分公司营业厅名称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