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居民个人在过渡期间储蓄存款利息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居民个人在过渡期间储蓄存款利息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26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有关外籍个人居民身份的审核确认工作仍应按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9]162号)中的规定统一由市国税局对外分局负责。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AAPP会议期间主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
武汉市邮政通信条例
»
江西省关于印发《江西省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济南市通信管线建设管理规定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内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