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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局认真了解本地有关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北京市的具体审批办法将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会同市经委另行制定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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