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政管理系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金额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委系统各局、总公司:
自1989年10月颁发《北京市市政管理系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以来,对促进我委系统各单位提高科技进步水平,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积极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干部和职工对科技工作继续作出更大的贡献,现决定对《北京市市政管理系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奖金金额做如下调整:
一等奖由现3500元提高到6000元;
二等奖由现2000元提高到3000元;
三等奖由现1000元提高到1500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