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对各区、县和各部门清理上报的最后一批收费项目的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市清理乱收费工作办公室提出的本市第6批取消的16项收费,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现公布如下:
一、高等教育方面:
(一)转学手续费
(二)无故退学培养费
(三)补考费
(四)重读费
(五)本科生留级教育赔偿费
二、成人教育方面:
(六)出国和提职人员单独开具学历证明费
(七)报考第二学历或专科升本科考生资格审定费
(八)光电阅卷费
三、司法方面:
(九)公证咨询费
四、交通运输方面:
(十)汽车维修检验员年审费
(十一)汽车维修审验费
(十二)行车路单补签费
(十三)客货运输审验费
五、工商行政管理方面:
(十四)租赁柜台管理费
(十五)向非企业广告媒体收取的广告年检费
六、人事编制方面:
(十六)事业单位法人公告费
以上收费项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予以取消,涉及以上收费的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