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9]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对征管质量考核工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与目标管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征管质量考核工作。

  二、各地要按照总局确定的考核内容,对现有的征管质量考核指标进行充实和调整,确保把总局规定的十项考核指标都纳入到考核内容当中。同时要对目前运行的征管软件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需要。

  三、省局将着手制定全省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在省局考核办法下发之前,各市地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按月实施考核,半年向省局上报一次考核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