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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航行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由于新建大桥水上施工位置已接近现有铁路大桥通航水域,为保证施工作业及过往船舶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施工作业时间:
  2001年6月6日--2002年10月30日
  二、施工作业地点
  在现有佳木斯铁路大桥上游120米桥区通航水域的红白浮标外侧,其中在白浮标北侧浇注28#桥墩,在红浮标南侧浇注30#桥墩。
  三、施工作业范围
  现有铁路桥桥上400米红白外侧南北水域为施工作业安全区。
  四、施工作业船舶
  机动舟993--018号、机动舟994--0115号、黑佳个推12005、黑佳个驳12006、黑佳个驳12007、佳航驳3827、10节浮箱拼成的浮船、4节浮箱拼成的定位船。
  五、施工作业方式
  施工浮船设置在施工墩位(护筒平台)正上方,抛四根锚八字型定位,施工驳船位置在28#墩位南侧,30#墩位北侧,设定位锚一只,用缆绳与施工浮船和施工墩位(护筒平台)连成一个码头,在码头上施工作业,所有定位锚锚位均在通航红白浮标的外侧。
  六、注意事项
  1、施工船舶和作业浮箱严禁伸向现有航道范围内,并按《黑龙江水系航行规则》显示施工作业的号灯号型。
  2、施工作业服务船舶在桥区通航水域横越时,应加强了望,注意观察上下游来船动态,避让和等候上下行船舶,待其安全通过后方可横越。
  3、严禁其它船舶驶入已划定的施工作业安全区。
  4、过往大桥的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操作,为防止浪损,采用安全航速航行。
  5、有关船舶必须服从现场海巡3230监护艇的管理指挥,联系方式为VHF7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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