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电信业务定额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铁通黑龙江分公司发票的管理,适应企业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展,省地税局同意铁通黑龙江分公司印制定额发票的请示,决定应用《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电信业务定额发票》(以下简称定额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境内隶属于铁通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各市、地分支机构、经营网点,在向用户出售各类电话卡及收取有人值守公用电话话费时,必须按规定分别使用定额发票。
  二、定额发票由省地税局指定厂家印制,套印省地税局发票监制章。定额发票采用防伪水印纸印制,通联制,印色为棕色,其成品规格为190mm×65mm=64开。(式样附后)
  三、售电话卡定额发票共3种面额:壹佰圆、伍拾圆、壹拾圆;有人值守公话话费定额发票共3种面额;壹圆、肆角、贰角。
  四、定额发票的印制计划、领购手续、使用管理等其它事宜,仍按“黑地税发[2001]214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五、定额发标自文到之日起启用。
附件: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电信业务定额发票(式样)(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