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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119”消防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1993)149号文件通知精神,省政府决定每年11月9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119宣传活动,结合我市消防工作状况和当前消防形势,为在11月9日消防日这一天拉开冬春防火安全工作的序幕,把我市的防火宣传工作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有效地遏制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 消灭事故苗头,,确保我市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现就开展“119”消防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日活动的重大意义。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是动员全市人民行动起来,强化防火意识,遏制火灾损失,确保国家和人民有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的重大措施 。在开展119消防日活动中,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工作的形势,正视问题,寻找差距,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强化消防意识,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必须明确、各级、各部门 、各单位的一把手是消防车安全的第一责任者,缺乏足够的消防意识,就是缺乏群众观点,就是对人民 的不负责任,从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有实处。

  二、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电视、报纸、专栏、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动一切宣传 机器,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有。全市各新闻宣传单位要以“消防车”为主题,开辟制作与消防有关的专栏和专题,进行广泛宣传,公安、劳动、经委、财贸、农业、教育有、文化、保险等部门及工青妇、乡(镇)村、街道办事处都要充分发挥自身有的优势和特点,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三、在开展消防车有宣传活动中,各级政府要重视对消防工作中的人、财、物的投入,积极解决消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资金短缺、装备、交通、通迅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以实际行动重视和支持消防工作。

  四、结合119消防车宣传活动,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把消防宣传和防火安全大检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达到“人人懂消防,自觉排火患”的目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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