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关于筹建烟台市福山支公司的请示》(大地财保青发[2006]1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的,经批准,筹建期可以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三、该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四、筹建就绪,须向山东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