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天津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6年引种品种专家鉴定的通知
区、县种子管理站及有关单位:
  为了搞好天津市2006年引种品种专家鉴定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根据《种子法》和《天津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管理办法》,引种品种申报范围为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西瓜、油菜、马铃薯。
  二、申报条件。参加天津市引种试验的主要农作物品种。
  三、申报单位。有与申报品种作物相应种子经营资格的经营单位。
  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列材料:①《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引种申请书》。②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引种试验的试验总结及评价意见。③品种标准。④品种(杂交种包括亲本)的全株、果穗(果实)、籽粒的彩色照片。⑤与申报品种作物相应种子经营资格的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⑥品种品质分析和抗病性鉴定结果。⑦品种审定证书。申报的文字材料要求全部打印。
  五、申报时间和要求。12月10日前将《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引种申请书》复印35份(全部盖红色印章),其它材料(包括照片)各一式三份(套),连同上述材料的3.5英寸软盘报送市品种审定办公室或将申请材料发邮件至:changzhenghe@163.com、pzglkg@163.com或changxuey@163.com。有关申报材料所需的总结结果与市种子管理站联系。
  以上材料可在中国种业信息网(www.seedchina.com)点击天津后下载《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引种申请书》样本。
  联系电话:022-28011031、28011032、28011038
  传  真:022-28011966
  联系人:张俊英  贺长征  高增尚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