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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等药品价格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
根据现行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四类新药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表阿霉素)和温州市第三制药厂生产的四类新药盐酸特拉唑嗪胶囊价格列入省物价局管理,现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药品价格水平,核定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表阿霉素)等药品零售价格,具体价格如下:
金额:元
试销期一年
以上价格自1999年12月2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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