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号令)、《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粤府[1999]21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我省防雷减灾工作和防雷专业工程活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防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凡尚未取得《广东省防雷工程技术资格证书》现已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和准备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活动,具有大专(防雷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方式:填写报名申请表,寄回广州市福今路6号广东省防雷中心,邮编:510080。申请表、考试范围及考试地点等有关资料迳向广东省防雷中心索取或从广东气象:http://www.grmc.gov.cn下载,报名截止日期:2002年11月30日。
三、考试日期:2002年12月21日。
四、考试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
五、咨询电话:总工室(020)87776918-409或(020)87671738。
特此公告
广东省气象局
二00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