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一轮发展,认真落实环境立市的发展战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全面实施政府工作“提速”,现就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落实政府“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要求,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为重点,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在我市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特别是减少经济事务类的行政性审批,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方式,缩短审批周期,为加快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政府的行政审批行为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审批,依法行政。
  (二)高效行政原则。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政府的行政审批行为必须是高效能的,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工作全面“提速”。
  (三)规范管理原则。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对确需审批的事项,要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改进管理方式,削减审批的自由裁量权。
  (四)优质服务原则。要以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出发点,对依法需审批的事项,要公开透明,简便明了,提高效率。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内容
  通过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争在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30%左右的审批和审批类事项。对保留的审批类事项,必须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并做好政务公开的深化、完善工作,以推进政府工作的全面“提速”。
  (一)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符以及与加入世贸组织要求不相适应的审批事项,特别是涉及市场准入、企业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要取消审批;凡能取消、下放、转移和实行事后监管的事项,都予以精简。
  (二)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对确需保留的审批、核准、审核事项,要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条件,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对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要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
  (三)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对可实行“并联”审批、窗口“一站式”审批和进入集中办事大厅办理的审批事项,要尽可能采取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
  (四)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挖潜,合理地测定和设定每一具体环节的办文时限;要建立审批责任人制度,避免同一审批环节中的层层审批现象;要通过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的办法,达到主动缩短审批周期的效果;要通过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全市的行政审批平均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左右。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抓好我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适应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逐步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规则和国际惯例接轨,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把杭州建设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国际风景旅游城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服从大局,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切实抓好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在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市级各部门要对原有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审批事项的调整,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凡是在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保留的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都要将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内容、审批时限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进一步办好各类集中办事中心。要积极探索把各部门、各环节的“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把一些前置审批改为后置管理。要完善和推广联合办公、联合审批和部门会签制度,调整优化“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文方式,并对一些重大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要强化和落实联合审批中牵头部门的审批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各部门要根据政府工作“提速”的要求,对受理的申报事项在办结时限上对公众作出明确的承诺,具备条件的部门和领域要逐步试行审批事项的超时默认制度。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大力加强和改进“窗口式”办文工作,不断提高办文的速度和质量。
  (五)认真落实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对行政审批行为涉及到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要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相应的监督办法,增强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责任性。对违反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人员要实行下岗培训,对办事拖拉、失时误事、不负责任、扯皮推诿的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给予政纪处分。
  (六)开辟行政审批的绿色通道。对涉及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大型内外资投资项目及其他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的审批事项,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部分重点项目可以实行上门受理、专人跟踪,以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要加快审批办理的联网进程。根据“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以我市党政机关计算机通信网为平台,大力提高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在审批办理工作中的应用水平,加快实现“网上办公”,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对办文时限予以界定和监督。
  (八)各级审批部门要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依法逐级下放审批权限,落实审批责任,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骤
  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比以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准备阶段。市级各部门要建立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班子。审批事项较少的部门,可指定专人负责审改工作。要通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审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排出可以减少或者下放的审批事项,明确审改重点。
  (二)制定方案阶段。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在总结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然后,由市审改办提出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草案。
  (三)征求意见阶段。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首先,征求市人大、市政协对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草案的意见;其次,将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草案公布于众,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第三,征求省政府各部门的意见。
  (四)审定、发布阶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提出全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正式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审定后,将予以保留的审批事项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组织实施阶段。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要按照新的政府机构职能和保留的审批事项目录,全面推开实施。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跟踪反馈和督办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巩固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