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对伤亡事故进行公布的有关规定,现将2003年第二季度全省建设系统职工伤亡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据统计,2003年第二季度全省建设系统共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22起、死亡23人(详见事故汇总表),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了29.4%,死亡人数下降了8%;但与今年第一季度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了1倍和76.9%;按今年上半年统计,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33起,死亡36人,一些地区的县级市(区)(如清远的连州市、广州的从化市和番禺区等)还呈现出了事故连续、多发的情况。而在事故类别中,本季度高处坠落和坍塌两类分别为事故总数的40.9%和27.3%,共占了68.2%。
本季度伤亡事故与去年和今年一季度相比,均有上升趋势,虽然我省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通过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轮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同时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地区组织检查、全省组织抽查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遏制了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事故的发生,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尤其是在乡镇和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及边远地区的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呈现多发的势头,表明这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仍然薄弱;高处坠落和坍塌两类事故频繁发生,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仍需继续加强,对以上安全事故多发地区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各级主要领导要以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针对本地区(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坚决纠正各种违章指挥和作业现象,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有险必除,对有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严肃追究失职领导者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并将重大安全事故情况记入企业的不良行为档案。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双管齐下促进施工企业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通过有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