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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市地税局征管局、稽查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核定股级职数的通知

市地税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政办发[2002]7号)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基层征管机构称谓的通知》(浙地税发[2002]1号)以及《嘉兴市本级地税征管新框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市局党委研究,现将征管局、稽查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股级职数公布如下:
  一、征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股级职数
   (一)第一征管局
   1. 主要职能:负责秀城区区划范围内的地方税收和地方
   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2.内设机构:设综合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管理四科、征收计会科6个,另在新丰、凤桥设立2个基层办税服务站。具体职能见附表。
   3.股级职数:15名。
   (二)第二征管局
   1.主要职能:负责秀洲区区划范围内的地方税收和地方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2.内设机构:设综合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管理四科、征收计会科6个,另在王店、新塍、王江泾设立3个基层办税服务站。具体职能见附表。
   3.股级职数:16名。
   (三)第三征管局
   1.主要职能:负责嘉兴港区范围内的地方税收和地方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2.内设机构:根据实际设综合科、管理科、征收计会科3个。具体职能另行确定。
   3.股级职数:3名。

  二、稽查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股级职数
   (一)主要职能:制订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负责市本级和嘉兴港区范围内的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管理税务举报中心的工作。
   原承担的选案职能和重大案件审理职能划归市局管理。
   (二)内设机构:设综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审科、执行科6个。具体职能见附表。
   (三)股级职数:7名(不包括6个副科级领导职数)。

附件:市本级征管局内设机构及服务站、稽查局内设机构职责(略)


二ОО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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