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国信整[2010]2号),确保“回头看”行动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取得实效,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清查治理的重点和内容
“回头看”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在依法清理查处涉证、涉网、涉外、涉军、涉密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优先选择涉及面广、影响大、问题突出、关注度高的领域作为清查治理的重点。全国清查治理确定以下重点:
(一)对网上地理信息和地图服务进行清查。清查的主要内容是: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是否具有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和出版资质,登载的地图是否具有审图号,是否错绘国家版图,是否存在禁止在公开地图上表示的有关涉密内容等。
(二)对2009年以来含有测绘内容的中外合资合作科学研究、工程建设等项目进行摸底和排查。清查的主要内容是:从事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测绘资质或一次性测绘批准证件,是否超批准范围进行测绘,测绘内容是否涉密、涉军,测绘过程是否有中方人员全程参与,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使用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清查治理的依据
(一)对网上地理信息的清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
(二)对涉外测绘活动的清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清查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一)网上地理信息清查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2011年3月底前,国家测绘局组织技术力量排查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链接和其他网站登载地图图片的网页链接,并列表分发至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2011年4月至6月,各地根据地图内容表示规定、参照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公布的标准地图,按照清查内容的要求,对所负责的每个链接的网上地图进行逐一检查,记录所发现的问题及网站主管主办单位、网站名称、备案号等信息,收集问题地图证据。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地图,属于本地管辖的,采取措施纠正或查处,可以通过整改解决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需要依法给予处罚的及时立案。不属于本地管辖的,将检查情况及有关资料报送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由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有关方面给予纠正或查处。
2011年7月至8月,各地根据清查结果,对需要查办的案件和拒不改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通报有关情况,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二)涉外测绘活动清查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2011年3月至6月,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认真梳理含有测绘内容的涉外合资合作项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查治理的内容进行认真排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对于发现的违法问题收集证据,对于可以整改的要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对于需要依法给予处罚的及时立案。
2011年7月至8月,对于重大的涉外测绘违法案件和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通报有关情况,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快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
1、尽快确立联合监管机构,明确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职责、组成、工作形式和工作保障,及时沟通信息、部署协调重大专项行动。
2、健全联合查办案件协作机制,细化信息沟通、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在执法中的优势,形成合力,加大查处测绘违法行为的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成效。
(二)充分发挥市县测绘主管部门作用
市县测绘主管部门是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的基本力量,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进行“回头看”工作部署,紧紧依靠市县测绘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市县工作的指导,明确市县测绘主管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充分调动市县工作的积极性。市县测绘主管部门要根据要求,加强测绘行政能力建设,促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活动实效
“回头看”行动要伴以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在行动的各个阶段,利用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和商业媒体的力量,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宣传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果经验、案件查办等情况。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中央新闻媒体、测绘宣传中心的沟通配合,剖析违法典型案例,制作反映“回头看”行动的电视新闻节目。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印发工作简报。各部门通过各自的政府网站,及时报道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努力促成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取得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