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心:
你中心《关于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费按照企业自愿委托服务,由你中心分别使用对象和使用频率,按以下标准收取:
1、施工企业
一级企业 2000元/年
二级企业 1500元/年
三级及以下企业 1000元/年
2、建设单位
常年具有建设项目的单位 2000元/年
其他单位 1000元/年
3、造价咨询机构
甲级单位 2000元/年
乙级单位 1500元/年
丙级单位 1000元/年
4、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单位 3000元/年
5、其他单位 500-1000元/年
6、财政开支的政府机关单位免收服务费。
二、该费用由你中心近年度统一收取,并到省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三、信息服务费主要用于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发布工作,中心应加强管理,为信息使用单位作到优质服务,其它各地、各单位不得再层层加码、重复收费。
四、以上收费其他部门和地区不得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