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核定门(楼)牌收费标准的函》(成公函(2001)1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1)32号)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议事纪要》规定,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为整治市容,提升成都城市整体形象,落实好26条示范街、4条重点街道及6条出入城道路的门(楼)牌整治方案,通过邀请招标竞标,并根据工期、加工能力的实际需要,确定三家单位为中标企业。经研究,同意此次门(楼)牌价格(含安装费用的最终结算价)分别为:
1、楼牌(DP--L)260元/个
2、小门牌(DP--M1)10元/个
3、大门牌(DP--M2)150元/个
以上产品的规格、材质、材料以及制作工艺和安装均按竞标承诺处理,其价格任何单位不得层层加价。你局在整治工作的同时应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应监督上述价格的执行。
制作、安装费用的收取方式,应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