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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物价局关于对调整普通高校考生体检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
市大中专招生委员办公室:
  你办“关于请求调整普通高校考生体检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市高校考生体检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医疗服务成本测算情况,经研究,同意我市普通高校考生体检费由原来的每人20元调整为每人25元。接此批复后请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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