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物价局:
你局绵游价函[2003]07号“关于将绵阳市仙海风景区旅游景点价格管理权限纳入我局管理的请示”收悉。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字费[1999]305号《关于发布省管游览参观点目录的通知》精神和《四川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同意将汕海风景区纳入你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管理权限景区门票价格1--10元由你局审批,10元以上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你局要加强对景区的日常监督管理,抓好明码标价工作,杜绝宰客现象,切实保护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