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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二00二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王加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方案。会议同意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陆生所作的《关于〈2002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02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全省预算调整意见。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好调整后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使资金当年发挥效益,减少结转,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监督管理,防止资金挪用和流失。认真贯彻《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预算执行。要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统筹考虑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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