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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浙江政报》邮发、代发代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邮政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浙江政报》赠阅和订阅工作的通知”(渐政办发[2003]71号)精神,2004年《浙江政报》将继续公开出版发行,并继续邮发与代发代投。为做好2004年度《浙江政报》的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发部分:
  《浙江政报》邮发代号为32-47,旬刊,季价27.50元,年价110元,按季收订不破订,要数批次2批,各局按邮发杂志要数、结算(结算费率80%)。

  二、代发代投部分:
  2004年《浙江政报》的赠阅部分,由《浙江政报》与各地政府办公室联系后确定赠阅名单,这部分赠阅数仍由邮政部门代分发、代投递,与往年代发代投方式一样。由浙江政报社委托各市县政府办公室于2003年12月25日前,一次性将代投订户清单(含订户单位、姓名、地址、份数、邮编)移交给当地邮政局市场经营部或运营部。对这部分《浙江政报》,各局仍按代投递业务处理、制作分发表加投递卡,按邮发期刊标准进行分发、投递。代投费率17%,由我局于明年下半年将投递费拨付各局。

  三、困《浙江政报》交邮发时间较迟,2004年《全国报刊简明目录》上未能刊登,请各局根据我局下发的报刊变动通知及时在窗口陈列目录和计算机目录库上修改目录,开展收订。

  四、我局分发时,将邮发与代投的《浙江政报》合并制签、分发,请注意查收。各局应切实做好2004年度《浙江政报》的收订和投递工作。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我局经营业务科联系。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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