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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金堂县九龙滩提灌区暂行水价的通知

金堂县物价局:
  你局金堂物价(2003)5号《关于金堂县九龙滩提灌区工程管理处实行综合水价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利产业政策》的精神,并兼顾供水单位和农民利益,经研究,核定你县九龙滩提灌区农业水费实行综合水价,暂行价为0.21元/me3。此价格暂行期为一年,在暂行期间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局。
  以上暂行价格从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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