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门牌、楼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考虑到防城港市是海风腐蚀金属最严重的地区,门牌、楼牌的残缺现象较严重,防城港市公安部门将于近期对残缺的门牌、楼牌进行换(补)发等实际情况,在自治区尚未制定门牌、楼牌工本费全区统一收费标准前,同意防城港市公安部门在换(补)发门牌、楼牌时,按附件(防城港市门牌、楼牌工本费收费标准表)规定收取工本费。
二、门牌、楼牌工本费属行政性收费,收费单位应按《广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实施收费时,应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性收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要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收费标准为临时标准,其他地方不得参照执行。
附件:防城港市门牌、楼牌工本费收费标准表。
防城港市门牌、楼牌工本费收费标准表
序 名称 规格 所用材料 工本费收费标准 备注
号 (元/块)
1 街道居民门牌 110mm×170mm×1mm 铁底板刷三 8 含安装人
2 街道单位门牌 180mm×260mm×1mm 层瓷釉(底层 15 工.材料等
3 楼栋标牌 350mm×500mm×1mm 为保护层.中 57 费.
4 单元牌 160mm×300mm×1mm 间为白色层. 16
5 楼层房间门牌 80mm×160mm×1mm 表面为蓝色 5
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