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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物价局关于同意举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知识培训班收费的批复
  防城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举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知识培训班收费的报告》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1999)4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办班收费,核定每人每期收费标准为58元(含相关资料等)。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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