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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01年广西第三批假冒伪劣及质量不合格化肥、农药的通报(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和我局桂质技监(2001)42、47号文件提出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我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查农资、保农业”活动中,查获了大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为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打假治劣,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我区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现将今年检查的第三批假冒伪劣及质量不合格的化肥、农药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表)。敬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立即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法惩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表:2001年广西第三批假冒伪劣及质量不合格化肥、农药名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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