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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农村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咸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 为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农村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坚卫  副省长
  副组长:夏贤忍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邱思胜  省经贸委副主任
  王远璋  省电力局副局长
  成  员:王振有  省计委副主任
  黄晓清  省财政厅副厅长
  韩德润  省物价局副局长
  郭有明  省水利厅副厅长
  张雪华  省国资局副局长
  覃先文  省国税局副局长
  刘永东  省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印思胜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一九九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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