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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和本市增值税防伪税控推进步骤,本市使用手写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于2003年5月底前全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从2003年6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本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03年6月1日以后开具的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特此通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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