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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清源山风景区“千年福钟”敲钟收费标准的批复
 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你处《关于要求调升景区“千年福钟”有偿使用标准的报告》(泉景管(2001)23号)收悉。经研究,清源山风景区“千年福钟”敲钟收费标准由每组3元调整为每组5元(每组三下)。本标准自2001年8月10日起执行。
  接文后,你处应到我委办理《福建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副本变更手续,实行明码标价,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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