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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关于转发《关于评选“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技术中介机构及技术合同登记处:
  现将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印发的《关于评选“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通知》(中技协字[2004]01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申报工作。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推荐和申报管理工作。
  现就本次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奖励范围
  凡符合《关于评选“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通知》(附件)中有关规定条件的个人,均可申报本届“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

  二、申报程序与推荐单位
  请收到本通知后,按实际情况,尽快转发各有关单位。
  凡申报“中国技术市场成就奖”的同志,均应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两寸彩色近期照片两张,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报成就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申报表请自上海科技网下载,网址:www.stcsm.gov.cn
  本届成就奖的推荐单位为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此次评选推荐名额有限,落选的申报材料本办公室将不再退还本人。

  三、申报截止日期
  请于2004年6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号206室
  邮编:200235
  联系人:陈然
  电话:54246548

  四、其他评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附:《关于评选“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通知》

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00四年五月三十日

中技协字(2004)013号
关于评选“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科技司、行业主管单位的科技部门,地方技术市场协会:
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审定,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设立“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并于2003年8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第一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颁奖大会,奖励在全国技术市场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和优秀项目。与此同时,为了表彰对我国技术市场的创建做出重大贡献的领导同志,设立了“中国技术市场建设功勋奖”。宋健、郭树言、谢绍明、段瑞春、怀国模等五位领导同志获此殊荣。会议开得非常成功,获得多方面的好评。
为了进一步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技术市场建设的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国技术市场繁荣和发展,积极回应参会的领导和各方面人士的意见,表彰各级多年来从事技术市场建设的有功之臣。经批准,决定设立“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表彰中国技术市场建设中,勇于改革,大胆创新,有突出成就的各级主管技术市场的领导和负责同志。
现将评选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l、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
2、坚决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勇于改革,锐意创新,团结奋斗,顽强拚搏,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努力开创中国技术市场新局面;
3、积极开展技术市场体系建设,重视技术市场理论研究,推动市场运行机制、中介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努力改善环境与条件。尤其在技术市场法制建设、地方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中有较大建树;
4、积极推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技术贸易,繁荣技术市场,工作卓有成效。
二、奖励范围
1、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从事科技领导工作和技术市场建设工作,并为全国或省、区、市的技术市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开拓者一一各级科委(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已经退休的老同志;
2、在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中(包括技术市场法制体系,管理体系,经营服务体系,支撑条件体系),勇于创新,热忱服务,具有众所公认的突出成就,或在本地区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中青年县处级以上干部;
3、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贸易和科技中介活动中,以人为本,积极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服务做出卓越贡献的优秀人物;
4、在农村技术市场建设中,积极为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农业增产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
三、推荐单位和程序以及名额分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推荐二至三名,北京、上海、天津市推荐名额可放宽至五名左右;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科技司(局)各推荐一至二名;行业主管单位的科技部门及地方技术市场协会各推荐一名,如需增加名额需提出申请。
凡申报“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的同志,均应填写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两寸彩色照片两张。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由推荐部门统一汇总,并以公函形式列出推荐名单次序和申报材料,一并报成就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申报材料必须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
四、本次奖励设荣誉证书或奖杯,不发奖金,评审过程中不收费用。
五、各地区和各部门可视情自行给予本地区本部门的成就奖获得者颁发奖金或相关物质奖励,也可作为个人重要业绩考核指标,调资升级,评审职称等过程中的参考依据。
六、获桨者在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布;获奖者应参加颁奖大会和有关活动,颁奖大会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最后的评定奖励名额数目根据申报情况,由本次评审委员会确定。
七、申报和评审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
八、“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仍由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评审委员会担任,在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评审、批准和授奖工作,评审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参照金桥奖评审办法。
“中国技术市场建设成就奖”秘书处设在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评选奖励活动。
联系地址:北京复兴路乙59号巨星大厦503室
邮编:100036
联系人:胡峻钱涛
电话:(010)68270453、68270506,68270442
传真:(010)68270453
电子信箱:tmac@public3.bta.net.cn
九、本次评审的解释权属评审委员会。
十、请各推荐单位于2004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随同申请材料的软盘(也可发电子邮件)一并报送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办公室。

中国技术市场协会
200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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