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运动会定于2003年10月18日至27日在桂林市举行。为加强对本届运动会组织工作的领导,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第十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现将委员会委员名单通知如下:
名誉主任:陆兵 自治区代主席
名誉副主任:潘琦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沈北海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主 任:刘新文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陈武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其鹏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向东 自治区体育局局长
莫永清 中共桂林市委书记
王跃飞 桂林市市长
委 员:邬善康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济健 自治区民委纪检组组长
陆炳华 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关 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潘晔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李永勤 自治区卫生厅纪检组组长
岑汉康 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陈立基 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吴海琴 自治区体育局纪检组组长
潘立焕 自治区体育局助理巡视员
苏新生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谢柳生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全桂寿 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
刘小凤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李志仁 广西日报社副总编辑
邓成东 中共桂林市委副书记
汤 杰 桂林市副市长
各市(地厅级),各行业、系统代表团团长(名单待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