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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四日


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由商务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于2005年10月12日至17日在深圳市举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将组团参加,组织参展事项由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联合承办。
  一、第七届“高交会”宗旨
  第七届高交会将积极推进规范化、市场化,进一步凸现高交会国际性特点,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招商引资的桥梁,为国内外最新技术提供展示“窗口”,为高新技术领域交流与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提供国际“平台”,为全方位对外开放营造氛围。
  在第七届“高交会”参展中,我省要利用高交会展示国际最新技术的“窗口”、“平台”,紧紧抓住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机遇,以全方位对外开放为动力,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中心,以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区域经济合作为目的,突出高新技术成果展示,发布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寻求我省加速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途径,促进山西与国际间、与兄弟省(区、市)间的技术交流和信息传递。我省要利用高交会的良机,通过组织企业参展,提高企业的开放意识,使企业成为对外开放的主角,并通过高新技术产品的展示,加快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山西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为我省充分利用省外、国外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创造条件,使山西在合作中求创新,在调整中上台阶,在开放中谋发展。

  二、本届“高交会”内容
  本届“高交会”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一)高新技术成果交易
  组织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及贸易企业以及海外中国留学生,提供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前景的最新科技成果进行交易。成果交易活动主要包括国家科技成果展、省(区、市)政府及外国政府团组、高校团组、留学生等成果展示与交易;以及中国企业资本国际化咨询洽谈、创业型企业投资洽谈、项目配对洽谈、投资商洽谈、中介服务洽谈、高级技术人才交易、个人发明与专利技术洽谈等。
  (二)高新技术专业产品展
  组织国内外著名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展示最新产品,交流最新技术,主要包括电子展和光电子及平板显示技术与产品展。
  (三)世界科技与经济论坛
  邀请国内外著名科学家、企业家、金融家和其他知名学者进行专题报告。展示世界高科技发展前沿动态的重要信息,安排有多国部长论坛、世界名校校长论坛、创业投资论坛、全球CEO论坛等活动。
  (四)super—SUPER特别活动
  主要包括中国企业资本国际化咨询洽谈、中外CEO互动对话、中国科技参赞与企业家圆桌会议、政府官员与海外客商合作交流、院校和企业与投资机构配对洽谈以及各省(区、市)招商引资推介会等系列活动。
  (五)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
  以“融合全球才智,推动科技进步”为主题,搭建高层次、大规模、综合性的高级人才与智力成果交流引进平台,为我国高新技术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保障。

  三、参会对象
  参会对象分为参展与参观两类:
  (一)参展对象
  1、高新技术成果及项目提供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回国留学生,新型、适用的专利和技术拥有者。
  2、成果及项目需求者:各类型需要技术和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成果和项目需求者。
  3、项目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专业投资公司、私人投资者;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产业集团、实业投资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财团及其他金融机构。
  (二)参观对象
  政府机构、各类型企事业单位及各种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四、布展安排
  (一)本届“高交会”展览总面积13.6万平方米,分别进行高交会上述五项活动的展示。我省组团参加高交会新馆9号馆的展示活动。
  (二)会展由大会负责展区的设计、规划、安排布展事宜,整体设计方案事先交代表团审定。

  五、组织机构、职责与任务
  本届“高交会”山西代表团由省人民政府组织,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由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组分团参加。鼓励省直其他部门积极组织参展、参观。山西省代表团组成人员:
  团长:宋北杉副省长
  副团长:王洪岐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淑珍省商务厅厅长
  温泽先省科技厅厅长
  李晋峰省商务厅副厅长
  张秋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姚高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李金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刚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
  秘书长:李晋峰(兼)
  副秘书长:赵世卫省科技厅助理巡视员
  王树森省发展改革委高新处处长
  高向新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
  主要职责:统一部署“高交会”山西代表团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出席大会组委会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以及大会开幕式、招待会及高层研讨会、签约仪式等。代表团下设三个办事机构:
  (一)秘书组
  组长:李东风省商务厅科技处处长
  副组长:刘付云省商务厅科技处调研员
  赵常青省商务厅政研室调研员
  李伟省商务厅开发区处副处长
  马学英省委外宣办主任科员
  秘书组筹备期间设在省商务厅科技处。
  联络员:李东风刘付云
  电话:4072376、4076120
  主要职责及任务:
  1、安排、组织、协调山西代表团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
  2、负责代表团在“高交会”期间主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单位的采访;负责起草新闻发布会、座谈会讲话稿,整理“高交会”动态;落实我省新闻发布会的记者;征集和刊登广告;编印山西代表团工作活动手册;收集整理代表团交易成果;起草山西代表团参会的总结报告。
  3、负责安排山西代表团与会人员在深圳的住宿、交通、通信、文印、安全等事宜,落实代表团赴深圳航班及往返机票、车票的统一购买。
  4、汇总代表团全体人员名单,与大会组委会联系落实各种证件的制作、分发及大会各种文件、资料的领取。
  5、负责申报代表团经费的预决算和经费划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二)交易组
  组长:赵旭光省商务厅外资处调研员
  副组长:高天光省发展改革委高新处副处长
  薛江明省商务厅科技处副处长
  张克军省科技厅工业处副处长
  李易青省教育厅科技处副处长
  刘德勇太原市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
  交易组筹备期间设在省商务厅科技处。
  联络员:赵旭光、薛江明、刘沙萨
  电话:4082630、4076120、4043805
  主要职责与任务:
  1、负责组织我省高新技术成果项目的洽谈、签约、统计并汇总项目洽谈成果,上报大会成果交易部和山西代表团。
  2、负责“高交会”项目的征集、筛选、审定和对外发布。
  项目征集工作由各承办单位分别负责:
  (1)省商务厅负责组织我省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三资”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参会,并对筹备期间的技术进出口成交项目进行统计;各市外经贸局(委)负责组织本市上述企业参会并上报省商务厅。
  (2)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汇总全省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回国留学生、“863”高科技计划、重大科技攻关、火炬、星火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及专利等有关项目参展,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市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展并上报省科技厅。
  (3)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省直相关企业、项目成果及项目需求者参会;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有关企业、项目成果及项目需求者参展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4)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大专院校、高校企业的科技项目和成果参会;各市教育部门负责本市有关单位的项目和科技成果参展并上报省教育厅。
  各市有关部门务必于7月30日前将本市参展项目、企业、人员、参展方案等分别上报至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由以上各部门对项目资料分类、筛选汇总后务必于8月10日前报代表团秘书组。
  3、对拟签约项目提出审定意见,安排签约顺序、谈判室、展台展位的协调管理,大会项目成交情况的统计等工作。
  4、编印参展项目目录、单行材料。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展组
  组长:赵世卫省科技厅助理巡视员
  副组长:秦太龙省科技厅工业处处长
  郑湘晋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
  刘付云省商务厅科技处调研员
  陈贵宝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副主任
  会展组筹备期间设在省科技厅。
  联络员:赵世卫、王玉
  电话:4043057、2023289
  主要职责及任务:
  1、负责山西展区的统一规划、制订布展方案,报代表团审定。
  2、负责征集展品,组织参展单位做好布展工作。
  3、根据我省企业申请情况及需要,负责组织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计算机、通讯、网络等专业展,充分反映山西的科技发展风貌。
  4、负责征集山西的高新技术论文,安排论文报告活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认真组织。代表团各组及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统一行动,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我省参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展位的设计、布展要充分反映我省对外开放成果并有吸引力。项目收集要注重实效,组织有国际竞争力、有市场前景、与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调整产业结构有关的项目参展。
  (三)会议经费。参会人员除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代表团成员和特邀人员外,其他人员费用自理。
  (四)代表团各分团要对参会人员的安全工作予以重视;做好参会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各参展单位要由专人负责此两项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附件: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意向回执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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