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定平潭海坛风景区部分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平潭县物价局:
你局岚价费字[2002]16号“关于要求调定海坛风景名胜区部分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悉。鉴于景区基础设施和观光条件有较大完善,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1]服字335号),经研究现将平潭县海坛风景名胜区部分景区门票价格调定如下:
1、将军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由每张5元调整为每张10元。
2、王爷山风景区门票价格核定为5元。
将军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自二00二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王爷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自二00二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包头市奶牛良种繁育管理条例
»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开发区奖励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云南省补选省、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
呼和浩特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罚款限额的规定
»
云南省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