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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05年度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课题申请指南
为加快提高本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专利手段引导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形成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05年度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课题申请指南。
  一、资助原则
  课题的第一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本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请。申请单位应具有相当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制造能力、市场推广能力和能保证课题完成的其他必要条件;第一申请单位必须已建立了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有充足的自筹资金用于课题研发,且是新形成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对拥有发明专利并通过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将优先支持。市科委对专项课题的资助额度不超过课题总预算的50%,主要用于对专利技术的再创新。
  二、重点支持领域及采用基础专利的范围
  重点支持电子与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领域中关键技术的专利技术再创新。
  基础专利来源及范围:重点和优先支持通过专利许可实施或专利权转让方式获得并处于有效期的国内外发明专利作为基础专利的课题;适当支持采用法律状态明确并在国内未申请专利但仍处于有效期的国外发明专利,以及经检索证明技术先进和有市场需求的已经失效或即将失效的国内外发明专利作为基础专利的课题。
  三、申报要求
  今年本市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课题申报将一律采用网上受理和网上评审,为适应网上评审需要,请按下述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1、凡是符合课题制要求并符合本征集指南的,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的“网上办事”中进行网上申报并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课题可行性方案》。[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专项计划--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相应类别(选择“电子与信息”或“新材料”或“先进制造”进行申报)]。
  2、报送申报材料包括:《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课题可行性方案》(同时网上提交并下载),和含完整附件材料的合订书面材料2套、以及供扫描用附件材料1套。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得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附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4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专利查新分析报告、基础专利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国外专利需将摘要及权利要点译成中文)。以专利许可实施或者专利权转让获得方式作为开发基础的课题申请,需另提交转让合同文本复印件。供扫描用附件材料,请单面复印,编好页码,不必装订。
  3、作为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科研项目数超过二项。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拟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可以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同提交)。
  四、其他事项
  1、电子申报材料从该“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2、书面申报材料从6月13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17日,每个工作日8:30-17:0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3、材料送(寄)达地址:钦州路100号503室(邮编200235),上海市科技项目管理二中心,联系人:郑济良、王萌,联系电话:64703918-570/530。
  4、上海有资质的专利查新咨询服务中介机构有以下几个单位,请自选:
  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文献情报中心、上海市浦东科技信息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上海交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同济大学图书馆、华东理工大学科技查新中心。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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