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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黄石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实施办法》(黄政发[2002]25号)精神,现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市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综合监管。依法拟订全市招标投标综合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起草招标投标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指导;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对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招标投标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有形市场的规划建设。建立和管理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库;负责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统计;受理招标投标工作的投诉,并进行调查或移送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对市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市监察局
  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察。对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效能监察;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源头治腐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负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提出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报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决定,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指定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对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提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意见;核准自行招标和邀请招标事项;实施重大招标项目专项稽查;负责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备案;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执法监督。

  四、市财政局
  负责全市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执法。依法制定本市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文件;对全市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负责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备案;为招标投标当事人提供本行业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五、市规划建设局
  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执法。依法制定本市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依法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格的审查;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有关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备案;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为招标投标当事人提供本行业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六、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权出让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制定本市行业性土地出让活动监督管理文件;对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的拍卖、招标投标、挂牌出让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负责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备案;为各方当事人提供土地及矿产资源拍卖、招标投标、挂牌出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七、市卫生局
  负责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卫生材料、医疗器械招标投标的监督执法。依法制定本市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负责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备案;为招标投标当事人提供本行业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八、市经贸委
  负责工业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执法。依法制定本市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对本市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负责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备案;为招标投标当事人提供本行业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九、水利水产局
  负责水利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执法。依法制定本市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依法负责全市水利项目招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对本市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负责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备案;为招标投标当事人提供本行业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十、交通局
  负责交通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执法。依法制定本市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文件;对本市行业性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负责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备案;为招标投标当事人提供本行业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十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执法。依法负责全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的审查;依法起草本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决定后施行;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负责招标投标文件资料的备案;为招标投标当事人提供本行业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十二、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负责为全市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企业信息、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等,为招标投标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为代理机构或企业开设服务窗口提供场所和设施服务;管理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物业和维护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场所秩序。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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