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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关于暂缓计量检定人员考核报名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上海市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5]041号、沪财预联[2005]16号)文件精神,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的收费及收费方式将作调整。
  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发证为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按规定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收入按《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沪财库[2004]29号)规定实行“收缴分离”,收费方式也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何执行,我局正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在此期间计量检定人员考核报名的工作暂缓,敬请您的谅解!何时恢复报名,请留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网上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200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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