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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3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常熟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3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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