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保障和发展邮电通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市场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2年9月6日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保障和发展邮电通信条例
》、《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市场管理条例
》、《
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三件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中有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的内容同时废止。
本决定自2002年9月7日起生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关于公布《中新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中新自贸协定海关程序》的公告
»
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08年第13、31号公告有关事宜的公告
»
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关于不再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的通知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认定新闻出版行业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加强核设施和核技术应用装置安全管理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