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宁夏自治区关于申报200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教委),各大中专院校:
  为发展我区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充分发挥教科研为教育决策和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与作用,推动学校群体性教科研活动的广泛开展,培养一支教育科研骨干队伍,根据《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要点》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宁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03年6月15日起开始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2003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面向全区、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凡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和有意致力教育科研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课题。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自治区教科所)将组织有关专家,分专题和学科进行评审。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小学、中学高级教师或大中专学校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者,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4.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岁以上(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三、选题要求
  选题应主要以《200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为依据。课题指南的作用在于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需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只要申报者认为具有较高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四、申报的课题类别
  1.宁夏教育科学规划教育厅重点课题;
  2.宁夏教育科学规划教育厅青年课题;
  3.宁夏教育科学规划教育厅规划课题。
  其中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为适度资助课题并由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管理;规划课题只批准立项,经费自筹,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和市级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教科所)共同管理。

  五、申请程序
  1.申请评审书须按有关规定填写并由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名,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四份上报。同时一式四份上报课题设计论证书活页。申请书活页论证部分不准出现申请人和课题组其他成员的姓名和单位
  2.须统一使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印制的规范的申请书(包括按原申请书复印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请于下列网站查寻和下载或到宁夏教科所复印。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申请书。
  Http//onsgep.moe.edu.cn点击“课题申请”
  http//www.npopss-cn.gov.cn点击“单列学科”
  3.自治区各大中专学校的申请书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集中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4.其他单位人员的申请书由单位(学校)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直接上报市级教育科学规划办(市教科所)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主管机构,由其在“省(市)级规划办审核意见”栏目中签署审核意见后集中上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六、申报起止时间
  自2003年6月15日开始受理申报。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3年7月5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3年7月15日。已申报200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的落选课题可自然进入本次申报活动,不再重新填报申请书。

附件:2003年宁夏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略)

二○○三年六月二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