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把环境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知识竞赛”活动(决赛情况由省电视台现场录制)。为展示省会风采,按照市领导“务求必胜”的要求,决定选派高水平、高素质的代表队赴省参赛。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市制定了《石家庄市选拔人员参加“河北省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推荐代表本地、本部门较高水平的优秀人才,以确保我市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石家庄市选拔人员参加“河北省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本次参赛活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石家庄市选拔参加“河北省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知识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名誉组长:马静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组长:李天印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齐惠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全市23个县(市)、区政府,市直24个部门及市政府督查室。24个市直部门包括: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商务局、国资委、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统计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局、地震局、法制办、研究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和研究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落实。
二、参选范围及要求
(一)参选范围:全市23个县(市)、区政府及24个市直部门。24个市直部门包括: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商务局、国资委、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统计局、工商局、出版局、物价局、中小企业局、地震局、法制办、研究室。
(二)参选人员要求:23个县(市)、区各选派2名参选人员;市直24个部门每个部门推荐一名参选人员。
三、竞选试题范围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冀发(2003)27号)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省直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实施意见等(见省政府督查室辑印的《河北省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汇编》)。
四、参选日程安排
8月27日前,各参选部门和单位上报参选人员名单。要求注明参选人员姓名、姓别、年龄、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码等。参赛选手名单报市政府督查室,电话:6687386,联系人:闫士开。
9月6日,组织笔试,筛选出30人进入下一轮比赛。(市政府研究室负责组织落实)
9月8日,通过抽签的形式,每5人一组,共分6组,进行口试。(市政府研究室负责组织落实)
9月9日—9月20日,剩6人集中强化培训。(市政府督查室和研究室负责落实)
9月20日—9月25日参加省竞赛。
五、考评通报
本次参赛选手的成绩作为参选单位的成绩,以办公厅通报的形式,由高到低给予排队通报。选送选手进入前6名的单位,为优胜单位,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六、竞赛经费
本次竞赛费用由市政府负担。
七、注意事项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精心组织,推荐出代表本地、本部门水平的参赛选手,以确保本次竞赛取得好成绩。
参赛选手要选拔口齿清楚、反应快,形象、气质及表达能力各方面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