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规字〔2006〕38号)精神,做好《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情况季报》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情况季报,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资金使用情况动态、反映各地商务促进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完善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
二、明确专人,及时报送
各地商务主管机构的财务部门在做好基金归口管理的基础上,要明确专人负责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季报报送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及网络传输系统,做好数据的加工、整理、报送工作,数据报送要及时,不得迟报、漏报。
各地负责报送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季报工作的人员名单,请于2007年12月20日前报我部财务司(基金管理处)。从2007年第4季度开始,相关数据采取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新增数据报送功能,具体要求在网上通知)和报表两种方式同时报送。
三、加强沟通,确保质量
为确保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季报报送工作的质量,财务部门要及时了解中央对各专项资金使用要求与规定,掌握本地资金额度和拨付进度等。同时要主动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项目组织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业务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各地上报的季报,要做到数字相互衔接、收入支出匹配、汇总准确无误。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2007年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情况季报表
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情况季报 | |||||||||||||||
( 2007 年第 季度) | |||||||||||||||
项目数量: 个 | |||||||||||||||
填报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申报情况 | 实际批复情况 | 项目完成情况 | 资金到位情况 | 实际执行情况 | 资金预拨情况 | 资金结余情况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中央资金 | 地方配套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中央 | 地方 | ||
总 计 | |||||||||||||||
一、重点工程 | |||||||||||||||
1 | 优化机电和高新产品结构资金 | ||||||||||||||
2 | 知识产权保护网 | ||||||||||||||
3 |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 ||||||||||||||
4 | 品牌万里行 | ||||||||||||||
5 | 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 | ||||||||||||||
6 | 东桑西移 | ||||||||||||||
7 | 万村千乡 | ||||||||||||||
8 | 万商西进 | ||||||||||||||
9 | “双百”市场工程 | ||||||||||||||
10 | 人才强商 | ||||||||||||||
11 | 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 | ||||||||||||||
12 | 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 | ||||||||||||||
二、日常工作 | |||||||||||||||
1 | 中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 | ||||||||||||||
2 | 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 | ||||||||||||||
3 | 北东地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
4 |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
5 | 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 | ||||||||||||||
6 | 境外加工贸易贷款贴息 | ||||||||||||||
7 | 中俄森林开发与合作 | ||||||||||||||
8 | 其它专项资金 | ||||||||||||||
填表人: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