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聘任刘菊红担任精算责任人的申请》(华农〔2007〕第05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刘菊红继续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