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山东省国税局关于公布取得税控燃油加油机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及其产品型号的通知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取得税控燃油加油 机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及其产品型号公告〉的通知》(国税征函[2000]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今后在加油站安装的加油机,必须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已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统一指定产品型号的税控初始化管理,切实把加油站行业税收征管工作抓紧抓好。
(附件: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
»
亚洲——太平洋地区电信组织章程
»
中新(西兰)关于航运方面互给最惠国待遇的换文
»
1976年对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和二十五条的修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里南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