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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申请》(国信[2006]28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查,决定批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400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20%)。本次股权变更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公司800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40%)。

   你公司应当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并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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