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受让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558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的31.16%)、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00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的20%)、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3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的0.60%)。本次股权变更后,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公司2588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51.76%)。
二、你公司应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并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