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的申请》(富成证字[2006]4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河南中原东风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公司694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4.27%)。
二、在河南中原汽车贸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依法转让其持有的你公司3200万元股权的前提下,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可受让该部分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9.64%)。
三、你公司应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并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批复自动失效。
四、你公司应在我会上海监管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后续整改重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