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府纠风办:
根据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全议精神,为有效遏制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的反弹,巩固我省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成果,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针对部分地区和学校出现乱收费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和城市择校生高收费为重点,以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抓出明显成效,促进社会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要求和重点
这次专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具体要求是:坚持“三个严格”,做到“六个不准”,把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三个严格”是:第一,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制订批准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权限在省财政和计划(物价)部门,各省辖市、县区和学校均不得越权制订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公办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或民办公助学校的审批权限在省教育厅,确属需要转制的学校,必须报省厅批准,不允许擅自将公办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而提高收费标准。公办学校兼办民办性质的分校必须有独立的校园、独立的法人、独立的财务、独立的教学管理,绝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一校两制”。第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中央三部委的通知精神,今年仍然执行原定各项收费标准,各地、各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第三,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办法。要认真落实“一卡”(收费明白卡、表)、“一证”(收费许可证)、“一坚持”(坚持收支两条线,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三统一”(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统一由财会人员收取、统一由财政部门专户管理)等一系列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堵塞收费漏洞。全省44个重点扶贫开发县必须坚决执行“一费制”,推行黑白版教材,不准超规定标准收取任何费用。“六个不准”是:第一,不准超出用书目录范围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读物、学具、音像磁带等。第二,不准代有关部门收取任何费用。第三,不准强行收费为学生统一着装。第四,不准以勤工俭学之名向学生收取钱、粮及其它物品。第五,不准通过学生搞任何摊派。第六,不准举办以各种名目收费的补习班、特长班和实验班。
这次专项治理在全面落实以上“三个严格”、“六个不准”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群众感受到的治理效果。
第一,切实抓好禁止乱发教辅读物的工作。禁止乱发、滥发教辅读物,已经三令五申,一些地方仍然屡禁不止,这不仅增加了学生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违背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精神,是学生交费过多的一个重要方面。2002年秋季开学,除省教育厅公布的教材目录以外,不准以任何理由强行组织学生征订和购买各类教辅读物和其它书籍,同时也不准乱收页子费、考试费等。这次专项治理,要将禁止乱发教辅读物作为治理检查的重点之一,切实抓出成效。
第二,切实抓好违规高价招收“择校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将一些条件好的公办学校改为民办学校或“民办公助”学校,然后高收费,以及在一个校园内搞“一校两制”的治理工作。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地方和少数优质教育资源学校,但影响很大,严重损害了教育战线的形象和声誉。在这次专项治理中,要坚决做到今年凡违规高收费的学校,已将学生录取的,必须将多收学费退还给学生,但是为了稳定,退费不能退学生,谁因此引发不稳定,由谁负责。多收的学费确实无法退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上交财政。不准以“捐资”和“赞助”的名义高收费,捐资助学必须和学生上学脱钩,自愿捐资助学者应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捐款,由教育行政部门按需要或捐款者的意愿统一安排使用,招收扩招生应严格执行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的“三限制”制定。
第三,严禁巧立名目收费。这种现象在有些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发生较多,对此群众很有意见。学校只准按规定收取杂费和代收书本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县里统一订购作业本的,必须公开招标,不准暗箱操作,严禁以次充好。代收书本费,要严格按照公布的用书目录和定价收取,不准随便多收,年底和学生逐人结算清楚,多余的要退还本人或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准将学生预交的书本费挪作它用。不准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乱收费,如书桌押金、不开信息课而收取信息技术电教费、补课费、学籍管理费等等。不能对学生进行经济处罚。不准为防疫和保险部门代收防疫费、保险费。
三、治理工作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8月15日至8月25日)宣传发动:各省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同时,通过各种传媒,广泛深入宣传中小学收费政策和标准。各省辖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与各中小学校逐级签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责任书。
第二阶段(8月26日至9月16日)自查自纠:各市、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自下而上对自身收费情况全面进行自查,自查重点是国家和省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收费政策规定是否落到实处。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结算清退多收费、乱收费的款项,并于9月16日提出自查总结报告,逐级汇总上报。
第三阶段(9月17日至10月27日)检查验收:各地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乡对校、县对乡、市对县逐级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查找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总结经验。10月17日--27日,省教育、纠风、价格、财政等部门对各省辖市的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于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严肃查处。
四、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为了保证这次专项治理达到预期的目的,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是搞好专项治理的关键。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教育局长要同本县中小学校长签定。年初已签定过责任书的,这次要检查落实情况。对发生乱收费的学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范围,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造成恶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坚持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按照三部委《教育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从今年下半年起,要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中小学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把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如实向社会、学生和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民主管理。省教育厅近日也将制作中小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主要规定的公告,发往各市、县(区),各地在秋季开学前要把公告张贴到每一所中小学校。2002年秋季开学,在校老生继续使用中小学收费“明白册”,做到规范填写,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家庭存放;2002年入学新生交费统一使用“河南省九年义务教育收费登记表”,学校要认真填写收费金额,由交费人签字,一式三份,班主任、学校、乡镇教育助理各保存一份,增加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明确治理重点,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加大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擅开口子,顶风违纪的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姑息。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秋季开学前重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对反映重要问题,特别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群众意见很大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有选择的进行公开曝光,通报全省,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乱收费的款项,按规定该退还学生的要坚决退还,该没收上交财政的要坚决没收上交。同时,继续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有乱收费现象的学校校长不能评先和晋升职称。
(四)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这次专项治理涉及一些学校和个人的经济利益,任务艰巨,难度很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省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协调小组,由省教育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纠风办的负责同志参加,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具体抓。为了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不走过场,要加强督促检查。省教育厅将派出督导联络组到18个省辖市,对各市的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和坐镇督导,各市也要派督导检查组到每一个县检查督促,各县要向每一个乡派2--3名督导检查员,检查到每所学校。8月下旬各级督导检查组要进驻各地,在秋季开学前后开展工作。
(五)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从深化改革、制约权力、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对收费项目审批权的制约,加强对收费资金使用的监管,特别要做好对学校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促其自觉依法治教、依法收费,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