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土地登记收费问题的复函
青岛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土地登记收费问题的请示》(青价费(2000)335号)收悉。经请示国家计委,现就土地登记费收取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规定,在同一宗土地上,土地管理部门只能收取一次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你市房地产开发商已向土地管理部门按宗地缴纳了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居民购房过程中在办理《土地登记证》时,土地管理部门只能收取《土地登记证》工本费,不得重复收取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特此函复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关于律师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适用《律师法》的批复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电信集团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浙江省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
关于刑满释放人员不能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批复
»
关于征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修改意见的公告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